
新桂阳7月3日讯(通讯员 肖智遥)为弘扬社会正气,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树立见义勇为榜样,6月30日上午,桂阳县政法委前往舂陵江镇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会议,为今年正月初五发生在舂陵江镇飞仙河的1起见义勇为事件中的热心群众谢明明、张恩森进行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
据悉,2023年1月26日(正月初五),晚上9时左右,舂陵江镇飞仙社区一女子因感情受挫,一时想不开,从15米高的舂陵江镇飞仙村飞仙桥上跳入水流湍急的飞仙河,河道宽且水深。附近人群闻声纷纷赶来,聚集在桥上桥下大声呼救。正在桥附近宾馆休息的张恩森听到呼喊声后,立马出门直奔飞仙桥,从下游跳入河道救人,但由于水性不佳体质不支,且河水冰冷刺骨,游了10来米后返回岸边。此时正与朋友聚餐的谢明明也闻讯赶来,立即脱掉衣裤跳入水中,将漂流到河流中央一起一伏的女子拖到了岸边,与岸边等候的张恩森合力把该女子拉上了岸,随后赶到的公安派出所干警将其送往附近医院。
“听到呼喊后,我马上跑出去看,当时情况很紧急并且张恩森已经体力不支,我想也没多想,马上脱去棉衣跳到水中,满脑子都是想把河里的女孩救上来,拯救一条人命和一个家庭。”谢明明在会上回忆到。
据《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见义勇为行为需经举荐,县委政法委调查核实、研究讨论后方可认定,认定通过后需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,因此两位热心群众年初的行为直至6月才被正式表彰。
“感谢谢明明、张恩森二位在危急关头敢于挺身而出,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树立了全桂阳县的好榜样!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称号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约束,希望二位以后也要成为遵纪守法的示范户,将这份精神发扬出去。”县政法委侯体俊说道。
“见义不为,无勇也”,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,只挺身而出的凡人,挺身而出、临危不惧,谢明明、张恩森二人用实际行动播撒文明的种子为社会营造出向上、向善、向美的社会新风尚。舂陵江镇将广泛宣扬其先进事迹,倡导树立良好导向,进一步振奋精气神、凝聚社会正能量。
责编:方卉
来源:桂阳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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